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照明光源及灯具、涂料、儿童用品等2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告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3年照明光源及灯具、涂料、儿童用品等2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告。
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照明光源及灯具、涂料、儿童用品等2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
2024年第18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2023年,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照明光源及灯具、涂料、儿童用品等2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。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486款(见附件1),其中,从线下抽检不合格283款,线上抽检不合格203款。不合格产品涉及照明光源及灯具91款(线上销售91款)、涂料60款、儿童用品44款(线上销售35款)、车辆及相关产品37款(线上销售2款)、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35款(线上销售17款)、电器附件35款(线上销售19款)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34款、儿童家具26款(线上销售9款)、电池25款、燃气用具19款(线上销售19 款)、纸及制品16款(线上销售6款)、头盔12款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12款、化肥10款、电动自行车8款(线上销售1款)、建筑用密封胶4款、日用杂品4款(线上销售4款)、纺织品3款、卫生陶瓷(陶瓷坐便器)3款(线上销售3款)、工业机器人2款、建筑防水卷材1款、残疾人用品(单臂操作助行器)1款、电线及电缆1款、电子产品1款、家具1款、人造板1款。发现3款涉嫌假冒产品,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。
二、抽查结果分析
(一)照明光源及灯具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91款(京 东44款、天猫27款、阿 里巴巴11款、淘 宝3款、抖音3款、苏宁1款、唯 品 会1款、小红书1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标记、结构(含光生物危害)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、防触电保护、防尘、防尘和防水、防固体异物和防水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、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、耐热、耐火和耐起痕、接地规定、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、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、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、耐热性、机械强度,以上均为安全标准项目,以及谐波电流、骚扰电压(电源端子)、骚扰电压、互换性、照度及照度均匀度。
(二)涂料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60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氨、不挥发物中金属锌含量、多环芳烃总和含量(限萘、蒽)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(VOC)、甲醛含量、卤代烃总和含量(限二氯甲烷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1,1-二氯乙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1,1,1-三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1,2-二氯丙烷、1,2,3-三氯丙烷、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)、萘、苯酚、游离甲醛、重金属含量(铅(Pb)含量)、重金属含量(六价铬(Cr6+)含量)以上项目均为安全标准项目,以及固体含量、拉伸强度、断裂伸长率、不透水性、对比率、耐洗刷性、粘结强度、抗压强度、耐黄变性、耐磨性、硬度、耐冲击性。
(三)儿童用品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4款(天猫21款、京 东9款、天虹2款、拼 多 多2款、抖音1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标识和说明、鞍管、弹射玩具、动态耐久性试验、尖端、发热和非正常工作、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、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、尺寸及强度,孔、间隙、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、燃烧性能、手把强度、束缚系统的强度、安全警示声响要求、水上玩具、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、稳定性、突出物、外露的开口管子、小零件、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,以上项目均为安全标准项目。
(四)车辆相关产品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7款(阿 里 巴巴1款、淘 宝1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pH值、热稳定性、低温动力黏度、功率、护目镜耐磨性(安全标准项目)、吸收碰撞能量(低温)(安全标准项目)、结构-佩戴装置(安全标准项目)、氯含量、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、泡沫倾向、配光性能、破乳性、闪点(闭口)、湿平衡回流沸点(WERBP)、性能-固定装置稳定性(安全标准项目)、性能-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(安全标准项目)、性能-头盔护目镜(安全标准项目)、运动黏度(-40℃、100℃)、平衡回流沸点(ERBP)、蒸发性能。
(五)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5款(淘 宝5款、抖音2款、京 东2款、快 手2款、拼 多 多2款、蘑菇街1款、阿 里 巴巴1款、天虹1款、小红书1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结构、电源连接与外部软线、内部布线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、电源连接与外部软线、非正常工作、接地措施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以上均为安全标准项目,以及连续骚扰电压、骚扰功率、辐射骚扰。
(六)电器附件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5款(天猫9款、京 东7款、快 手2款、阿 里巴巴1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防触电保护、电气绝缘、电气间隙、爬电距离、耐热、温升、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和耐燃,以上均为安全标准项目,以及尺寸检查、1GHz以下辐射发射、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。
(七)电动自行车充电器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4款。不合格项目为电气间隙、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、熔断器、电源软线及输出线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结构、防触电保护,以上均为安全标准项目。
(八)儿童家具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6款(京 东5款、天猫4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边缘及尖端、孔及间隙、折叠机构、表面涂层中的可迁移元素(铬Cr)、表面涂层中的可迁移元素(铅Pb)、邻苯二甲酸酯(DBP、BBP、DEHP、DNOP、DINP和DIDP的总量)、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,以上项目均为安全标准项目。
(九)电池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5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过充电(安全标准项目)、高温外部短路(安全标准项目)、I₂(A)放电、低温放电、常温容量、低温起动能力、电池容量测试。
(十)燃气用具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9款(京 东9款、拼 多 多2款、唯 品 会2款、天猫1款、淘 宝1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调压器的接头组件、关闭压力、出口压力、机械强度、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、燃气导管、接地措施、通用结构-一般要求、熄火保护装置、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,以上项目为安全标准项目,以及热负荷偏差热效率、热负荷准确度。
(十一)头盔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2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标志、标识、规格、结构、保护区、护目镜耐磨性、吸收碰撞能量(低温)、护目镜可见光透过率、耐穿透(低温)、性能-头盔护目镜、性能-固定装置稳定性,以上项目均为安全项目。
(十二)安全技术防范产品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2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标识、冲击吸收性能(高温、低温、浸水)、下颏带强度、质量,以上项目为安全标准项目。
(十三)化肥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0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微量元素含量、腐植酸含量、大量元素含量、有机质的质量分数、氯离子含量。
(十四)纸及制品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6款(京 东3款、天猫3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D65亮度、定量偏差、平滑度、紧度、裂断长、耐折度、亮度、柔软度(成品层纵横平均)、细菌菌落总数(安全标准项目)、真菌菌落总数(安全标准项目)。
(十五)电动自行车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8款(阿 里巴 巴1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车速提示音、反射器、照明和鸣号装置-照明亮度值、充电器与蓄电池-蓄电池防篡改、淋水涉水性能、车速限值、电气装置、反射器光学要求、电气装置-短路保护、整车质量,以上均为安全标准项目。
(十六)建筑用密封胶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拉伸模量、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弹性恢复率、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浸水后定伸粘结性、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浸水后定伸粘结性,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VOC含量(安全标准项目)、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VOC含量(安全标准项目)。
(十七)日用杂品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(京 东3款、天猫1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输入功率和电流、珠尾。
(十八)纺织品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产品使用说明(标识)、纤维含量。
(十九)卫生陶瓷(陶瓷坐便器)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(均为线上销售,其中天猫3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安全水位、水封深度、便器用水量、水封回复功能。
(二十)工业机器人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示教控制(与5.4条款的相关要求除外)。
(二十一)建筑防水卷材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拉伸强度、拉断伸长率、撕裂强度、不透水性。
(二十二)残疾人用品(单臂操作助行器)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机械强度-分离试验。
(二十三)家具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木工要求。
(二十四)人造板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甲醛释放量(安全标准项目)。
(二十五)电线及电缆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。不合格项目为:衰减常数。
(二十六)电子产品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(淘 宝1款)。不合格项目为:电气绝缘、电气间隙、爬电距离,以上均为安全标准项目,以及抗电强度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、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。
三、抽查后处理
我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,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,依照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》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,通过“粤品通”质量技术服务平台(二维码详见附件2)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向社会公示。组织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《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要求,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。对不合格产品,依法采取查封、扣押等措施,严禁生产销售;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,明确整改要求,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组织复查;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、涉嫌假冒的、无证生产的,通过现场检查、询问情况、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,查清违法事实,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,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;对存在缺陷的产品,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依法实施召回,召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。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,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,落实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制度。